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B、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C、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3日 D、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
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B、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C、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3日 D、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
A、2012年3月11日至2012年9月10日 B、2011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0日 C、2012年3月11日至2014年3月10日 D、2012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0日
A、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B、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C、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减半征收印花税 D、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减半征收印花税
A、A.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期间 B、B.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期间 C、C.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 D、D.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
A、A.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3月15日 B、B.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 C、C.2015年11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D、D.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
A、A.2015年10月6日至2015年11月6日 B、B.2015年11月3日至2016年1月3日 C、C.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1月9日 D、D.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3月8日
A、2014年4月24日再次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2014年4月24日再次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C、2014年4月24日再次修订,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D、2014年4月24日再次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