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556万元,当年该企业确认了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发生税收滞纳金1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允许当年税前扣除11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7年的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A、140
B、150
C、135
D、142.75
A、140
B、150
C、135
D、142.75
A、[150+(30-30×12%)]×25%=44.1(万元) B、150×25%=37.5(万元) C、(150+30)×25%=45(万元) D、(150-30)×25%=30(万元)
A、企业2017年应该纳税调增的金额为105万元 B、企业2017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273.75万元 C、企业2017年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250万元 D、企业2017年的净利润金额为72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