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A.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B、B.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C、C.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D、D.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A、A.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B、B.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C、C.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D、D.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A、不能申请工伤保险 B、可以申请,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C、只有其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 D、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A、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B、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C、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D、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