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的项目有()。
A、偶然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E、股利收入
A、偶然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E、股利收入
A、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在年度应纳所得税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在年度应纳所得税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工资、薪金所得现执行的标准是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劳务报酬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各项手续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是否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 D、是否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必须报税务机关认可
A、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C、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D、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