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B、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 C、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D、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
A、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B、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 C、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D、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
A、职工培训费用,可据实税前扣除 B、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征收所得税 D、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A、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可以按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B、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D、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5年 E、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每月2000元 B、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C、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D、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提取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