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应自开展网络出版物发行业务()日内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A、A、10
B、B、15
C、C、20
D、D、30
A、A、10
B、B、15
C、C、20
D、D、30
A、无需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B、个人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无需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任何手续 C、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无需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D、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应到原发证部门备案
A、如经营进口出版物,需提提交与出版物进出口公司经销合作的证明文件,出版物进出口公司需提交《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或进口出版物备案文件; B、如经营非进口出版物,非出版社开设店铺的开店公司,需提交至少2家及以上出版社直接授权; C、非出版社开设旗舰店的(卖场型旗舰店除外),需提交10本及以上印有民营出版商注册商标或商标LOGO的书籍; D、若经营知识服务类目,根据业务形式,需提交如下相应的资质材料:(1)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或ICP备案号),(2)开店公司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视听许可证》至少提供一份。
A、开设连锁门店,不再需要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B、开设直营连锁门店,不再需要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C、开设非直营连锁门店,须到县级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D、开设非直营连锁门店,须到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