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具备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A、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B、传真机、复印机
C、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D、运输用的汽车
A、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B、传真机、复印机
C、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D、运输用的汽车
A、旅行社设立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面积仅为20平米 B、旅行社设立申请者租用的营业用房,租期一年 C、旅行社设立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但不临街 D、旅行社设立申请者拥有产权的住宅用房
A、A.适用《旅行社条例》的其他有关规定 B、B.继续沿用原《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相应规定 C、C.适用《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 D、D.适用《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