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电器系统试运行,冷却水系统试运行 B、循环润滑油路系统试运行,填料润滑油炉系统试运行 C、主电机单独试运行,压缩机无负荷试运行 D、管线的吹除,压缩机带负荷试车
A、建筑电气工程的动力工程空载运行和负荷试运行 B、照明工程的负荷(通电)试运行 C、高压电器动力设备试运行 D、低压电器动力设备试运行 E、建筑电气工程的动力工程只需负荷试运行
A、具备了启动验收条件 B、带满负荷运行24小时(调相机为36小时),由于系统等原因不能带满负荷时,由启动验收委员会根据系统实际情况,确定试运行负荷。如连续24小时试运正常,经启动验收委员会同意移交生产,即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C、由于客观原因不具备带电条件或需要降压运行,经启动验收委员会同意办理正常验收手续后,移交生产,即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D、送电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按回路长度统计(双回路的折为单回路计算)
A、按竣工验收规程和启动调试工作规定,机组已完成分部试运行和整套启动试运行前的所有调试项目,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行单位验收、签证完毕 B、在启动验收委员会宣布机组满负荷试运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参加启动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移交生产 C、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机组移交生产后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件 D、在启动验收委员会宣布启动验收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参加启动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列出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明确移交的工程范围、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工程资料清单,完成工程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