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张单位卡只可指定()持卡人,但持卡人可以变更,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申领单位负责。
A、一名
B、二名
C、三名
D、五名
A、一名
B、二名
C、三名
D、五名
A、单位卡持卡人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书面指定 B、单位卡持卡人的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该单位龙卡信用卡账户内,由持卡人承担还款责任 C、单位可随时申请注销持卡人用卡资格或变更持卡人 D、单位卡结清账户时,账户内剩余的人民币资金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外汇资金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A、单位卡内对公结算账户名称显示为“指定持卡人姓名(关联单位基本账户名称)”字样。 B、指定持卡人变更姓名后,应相应变更单位卡内对公结算账户名称。 C、指定持卡人变更姓名或关联单位基本账户变更名称后,应向单位卡开户银行提出变更单位卡账户信息的申请,填写《变更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D、中心柜员使用[4303对公活期存款账户维护]交易修改账户名称中的指定持卡人姓名
A、附属卡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主卡持卡人有关 B、附属卡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主卡持卡人无关 C、主卡持卡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附属卡的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进行控制 D、一张主卡仅可申请办理一张附属卡
A、由主卡持卡人办理,也可由单位委托经办人办理。 B、由主卡持卡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主卡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主卡。 C、单位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主卡持卡人及委托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主卡和单位公函,公函中应注明委托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及申请办理的业务种类(调整附属卡级别、对附属卡进行授权),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