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有()
A、A.选民资格案件
B、B.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C、C.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D、D.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E、E.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A、A.选民资格案件
B、B.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C、C.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D、D.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E、E.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A、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接件征收,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财产案件的方法征收 B、财产案件的案件受理费超过1000元的按4%交纳 C、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的案件,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亦不收费用
A、将主诉案件管理权限转授该行分管法律事务部的主管行长 B、将被诉案件管理权限转授该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C、诉讼案件管理权限不转授权,由行长行使 D、将一定额度的主诉案件管理权限转授该行外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