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个不是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材料()。
A、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B、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C、经营场所证明
D、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A、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B、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C、经营场所证明
D、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A、《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B、《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C、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D、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A、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提交《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B、场地核查表 C、《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预先核准了字号名称的提交) D、验资报告
A、当场作出名称预先核准驳回的决定 B、驳回理由:“和泉”为省著名商标 C、依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自著名商标认定之日起,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登记,属同行业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受理 D、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 E、引导申请人重新拟定字号名称及若干备用字号名称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