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第四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成为转融通借入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A、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
B、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C、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D、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A、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
B、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C、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D、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A、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 B、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 C、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 D、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含金融机构法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