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留置质物的权利 B、处分质物的权利 C、救济质权损失的权利 D、优先受偿权
A、动产质物要具有流动性,法律限制流动的动产不能作质物 B、动产质物必须有交换价值 C、动产质物必须是独立的物、特定的物 D、该动产是否易于保管,能否移交银行保管与封存,保管期间价值是否会减少
A、以国家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及经确认质押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定期存单(金融机构定期存单同时还应提交该金融机构同意质押止付的有效证明文书)、企业的收费权等权利凭证质押的贷款不得超过其价值的90%; B、以国家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及经确认质押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定期存单(金融机构定期存单同时还应提交该金融机构同意质押止付的有效证明文书)、企业的收费权等权利凭证质押的贷款不得超过其价值的100%; C、以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动产或权利质物进行质押的贷款一般不得超过其价值的80%。 D、以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动产或权利质物进行质押的贷款一般不得超过其价值的70%。
A、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B、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C、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