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引起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事由包括()。
A、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B、不可抗力情况发生
C、重大误解、显示公平
D、相关法律法规变化
E、正常阴雨天
A、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B、不可抗力情况发生
C、重大误解、显示公平
D、相关法律法规变化
E、正常阴雨天
A、合同中有或没有使用变更工程的价格,首先应协商解决 B、合同中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D、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也应协商解决 E、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采用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D、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发包人确定价格
A、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C、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 D、工程量偏差超过15%引起相关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增加 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价上涨引起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10%,超过部分的价格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