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题
用户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搜索其它题目:
搜题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简答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1)2006年6月,A企业将实际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价25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为此,给甲公司造成了150万元的经济损失。 (2)2006年7月,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45日内未予以答复。根据题目中(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并说明理由。

更多“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1)2006年6月,A企业将实际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价25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为此,给甲公司造成了150万元的经济损失。 (2)2006年7月,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45日内未予以答复。根据题目中(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并说明理由。”相关的问题
第4题

A、应当公司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B、应当公司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C、应当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公司和乙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软件公司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公司洽谈,希望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15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 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1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15年11月1日,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15年11月20日,持有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A、设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其董事会应3-13名董事构成  B、设公司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其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设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则董事会成员全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D、设公司是上市公司,则可以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独立董事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AA.应当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戊承担连带责任  B、B.应当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C.应当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D.应当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软件公司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公司洽谈,希望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15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 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1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15年11月1日,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15年11月20日,持有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

点击查看答案
客服
TOP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