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3号令)规定,保险公司销售新型产品,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
A、产品说明书
B、转账授权书
C、健康声明
D、投保提示书
A、产品说明书
B、转账授权书
C、健康声明
D、投保提示书
A、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B、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 C、保险公司可以授权其代理人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D、未经省级分公司授权,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A、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B、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 C、保险公司可以授权其代理人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D、未经省级分公司授权,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A、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B、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 C、保险公司可以授权其代理人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D、未经省级分公司授权,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A、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B、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 C、保险公司可以授权其代理人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D、未经省级分公司授权,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