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B.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C.要约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D.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E.当事人招标投标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B.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C.要约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D.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E.当事人招标投标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原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不能成立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双方合同成立 C、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D、我国《合同法》采发信主义,即要约人将要约置于自己控制范围以外时,要约即告生效
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采用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地点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A、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B.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D.当事人可以自己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