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可以
B、不可
C、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是否可以
D、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定是否可以
A、可以
B、不可
C、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是否可以
D、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定是否可以
A、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当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B、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C、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非住房),计算应纳税款的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A、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以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D、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使用五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B、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留存第四联、第五联,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C、增值税发票除第一联、第二联外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不动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A.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B、B.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C、C.由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D、D.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A、办税服务厅根据业务办理类型开具《免税(不征税)证明》,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 B、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应提供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C、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纳税人的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留存《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复印件和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退还纳税人,同时办理免税手续 D、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A、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为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统一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B、第四联由代开发票岗位留存,以备发票扫描补录;第五联交征收岗位留存,用于代开发票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纳税人 C、“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D、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