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要约以电报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B、要约以信件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没有载明日期的,自该主件到达受要约人之日开始计算 C、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A、要约以电报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B、要约以信件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没有载明日期的,自该主件到达受要约人之日开始计算 C、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A、甲公司的要约没有说明承诺期限的起算点或起算方法,要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B、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是4月2日,因为其是在4月2日作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的 C、从4月2日起算4月17日为第15天,而甲公司是4月19日才收到乙纺织厂的“承诺”的,由于此“承诺”不是在有效期限内作出的,所以无效 D、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
A、乙公司的承诺失效,因为承诺未能及时到达甲公司 B、只有在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时,乙公司的承诺才不生效 C、只有在甲公司及时通知接受承诺时,乙公司的承诺才生效 D、乙公司的承诺生效,因为承诺按通常情况可以到达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