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B、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C、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D、居民企业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限期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A、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一律属于非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一律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居民企业不包括非居民企业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A、居民纳税人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位纳税地点 B、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机构、场所的,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A、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可以指定工程从款或者劳务费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C、企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同省的,分支机构的所得,由总机构扣缴 D、建筑安装企业异地承揽工程项目取得所得,可以指定建设方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