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5日,甲与乙约定将其钢琴出卖给乙,并约定2016年12月5日交付给乙。期间为了参加比赛甲又使用了钢琴两个月。甲向乙交付钢琴采取的方式是()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A、甲与乙的借款合同字2016年6月1日起成立 B、甲与乙的借款合同字2016年6月2日起成立 C、甲于借款期满时没有还钱,乙有权要求甲支付自借款合同成立开始计算的利息 D、甲于借款期满时没有还钱,乙有权要求甲支付逾期利息
A、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与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16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16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彻底冲毁该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
A、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以可以中止供货 B、甲应当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继续供货 C、乙可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如果甲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则其行为不是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