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A、一至三年内
B、一年内
C、三年内
D、两年内
A、一至三年内
B、一年内
C、三年内
D、两年内
A、A、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B、B、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C、C、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D、D、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A、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C、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D、与采购人协商将政府采购合同分包 E、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A、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C、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D、与采购人协商将政府采购合同分包 E、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A、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竞得,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采购人、发起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抗不履行合同的 B、将中标项目中明确规定不得分包转让部分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C、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签订补充协议的 D、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恶意拖延履约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