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A、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B、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C、请求赔偿损失 D、请求追分刑事责任
A、徐某、吴某享有产权的一栋房屋(建筑面积为124.25平方米),坐落于某市某区某大道某号。1988年9月,某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批准拆迁人某区房屋开发公司拆除徐某、吴某的房屋,拆迁人对徐某、吴某作了拆迁户登记,发给其房屋拆迁证,对安置未作约定。此后,拆迁人吸热反应除了徐某、吴某的房屋。1992年10月,拆迁人新建楼房竣工还建时,与拆迁人协商未果。1992年11月始,徐某多次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申请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徐某、吴某与拆迁人之间的拆迁安置争议作出处理,该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在多次主持协调均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以《该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中没有规定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协议不成由其裁决为由,不进行处理。徐某、吴某不服,遂酿成纠纷。 B、此案应如何处理?
A、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B、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基金 C、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拆迁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D、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