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人选的能力品行条件的限制性规定是()。
A、A.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B、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C.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D、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A、A.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B、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C.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D、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A、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B、审查公司的经营计划 C、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检查公司的财务
A、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以及收购意图调查 B、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资金能力进行调查 C、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 D、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