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以实物向其他企业投资,其投资资产经投资合同认定的价值大于原帐面净值,取得的收益
B、从被投资的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C、转让取得的净收益
D、违约金收入
A、以实物向其他企业投资,其投资资产经投资合同认定的价值大于原帐面净值,取得的收益
B、从被投资的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C、转让取得的净收益
D、违约金收入
A、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C、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D、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C、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逐年调整也可以综合调整,调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D、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认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E、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财政的,应先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后再上缴财政
A、A.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B.企业取得的实物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C、C.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 D、D.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所得税
A、A.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B.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C、C.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D、D.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租金所得按收入总额减除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支出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