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变更进行估价时,若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量表上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价格的增加,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时,应在合同价中()。
A、加上承包方和工程师议定的一笔款额
B、减去承包方和工程师议定的一笔款额
C、减支超过有效合同价15%的那一部分款额
D、加上承包方增加的现场管理费用和公司管理费用
A、加上承包方和工程师议定的一笔款额
B、减去承包方和工程师议定的一笔款额
C、减支超过有效合同价15%的那一部分款额
D、加上承包方增加的现场管理费用和公司管理费用
A、工程师可根据总包合同对分包工程发布变更指令 B、承包商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自主发布变更指令 C、对分包商完成的变更工程的估价,应参照总包合同工程量表中相同或类似的费率来核定 D、若变更指令的起因不属于分包商责任,分包商可向承包商索赔
A、施工单位对申报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作假金额的1~3倍进行经济处罚。 B、施工单位故意对变更工程进行拆分申报的,给予通报批评。 C、施工单位如实上报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单价。 D、监理工程师故意拖延,吃、拿、卡、要,接受贿赂,故意多报变更工程量的,一律给予清退处理。 E、在变更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拖延办理、对施工单位提出无理要求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乃至清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