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1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60万元(假定合理),福利费本期发生1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20万元,已经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1万元。该企业2011年“纳税调整增加额”应为()万元。
A、2
B、3
C、1.8
D、1.3
A、2
B、3
C、1.8
D、1.3
A、视为职工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与职工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 B、视为职工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与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视为职工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与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扣除起征点后按照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D、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A、A.超过部分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B.企业缴费部分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C.征收个人所得税 D、D.以上都不对
A、还原至10、11、12月后作为各月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全部作为12月当月的工资薪金,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后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C、全部作为12月当月的工资薪金,不扣任何费用,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D、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