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议处理结束后,企业仍需要对异议信息进行说明的,可以向征信中心或征信分中心提出添加()的申请
A、解释
B、标题
C、信息主体声明
D、标注
A、解释
B、标题
C、信息主体声明
D、标注
A、在收到信息主体认为其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异议后,未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或者未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B、在核查和处理后,对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未予以更正 C、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未记载核实情况和异议内容 D、在核查和处理后,对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及时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