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在那里交货?
A、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 200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
A、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 200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
A、有明确交货日期的,卖方应在该日交货 B、规定交货期间的,可在该期间内的任何一天交货 C、没有明确交货时间的,则卖方可以随意地在任何时候交货 D、没有明确交货时间的,则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的合理时间内交货
A、A.卖方在装货港CY交货,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B、B.卖方在卸货港CY交货,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C、C.卖方无义务保证在约定时间内货物必须到达目的港 D、D.卖方应保证在约定时间内货物必须到达目的港
A、如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之前补交,且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损失,买方可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B、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必须严格等于合同约定的数量,不允许短量 C、按约定数量交货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D、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必须严格等于合同约定的数量,不允许超量 E、如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收取卖方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实际收取数量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