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br /> Ⅰ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br /> Ⅱ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br /> Ⅲ收购人最近3年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br /> Ⅳ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br /> 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A、Ⅱ、Ⅲ
B、Ⅰ、Ⅱ、Ⅳ、Ⅴ
C、Ⅰ、Ⅲ、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A、Ⅱ、Ⅲ
B、Ⅰ、Ⅱ、Ⅳ、Ⅴ
C、Ⅰ、Ⅲ、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A、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B、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C、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D、收购人为自然人,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A、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 B、在过渡期内,收购人确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 C、在过渡期内,被收购人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D、在过渡期内,被收购人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A、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B、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C、收购人3年前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D、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A、收购人不得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 B、收购人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董事会,但来自收购人的成员不得超过1/2 C、收购人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董事会,但来自收购人的成员不得超过1/3 D、收购人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董事会,但来自收购人的成员不得超过2/3
A、A.收购人不得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B、B.收购人确有充分理由的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1/3 C、C.公众公司不得为收购人提供担保 D、D.公众公司在过渡期内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A、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股票的方式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 B、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C、通过认购公众公司新增股份成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股10%以上 D、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人数发生变化,但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