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时,以下情况中处理正确的有()
A、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进行注册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主办单位申请
C、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也必须重新准备材料再次申请
D、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A、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进行注册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主办单位申请
C、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也必须重新准备材料再次申请
D、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A、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B、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且拒不改正 C、申请人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且情节严重 D、申请人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但情节不严重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B、受理机构应当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或者不予注册决定 C、申请人对拟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审评机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D、审评机构应当自受理复审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A、审评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以及产品配方声称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查,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工作 B、核查机构应当自接到审评机构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等情况的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C、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评时间的,经审评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延长决定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D、检验机构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A、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 B、拟向境外生产企业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C、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生产并在境外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 D、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
A、不同企业不得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B、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C、同一企业不得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D、不同企业不得生产同一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