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D、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乙公司负担
E、请求人民法院直接要求丙代为清偿债务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D、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乙公司负担
E、请求人民法院直接要求丙代为清偿债务
A、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丙公司若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若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曾经以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向丙公司催缴欠款,则可以证明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D、乙公司只能就甲对丙享有的30万债权行使代位权 E、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迟延履行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A、应当按照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约定,请求甲公司履行债务 B、应当按照分立后的甲公司与丙公司间的合同约定,请求丙公司履行债务 C、请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按照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制度,应请求丙公司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