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第三章规定,从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C、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D、经建筑安全师资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
A、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C、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D、经建筑安全师资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
A、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 B、地方安监部门、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 C、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监理单位 D、地方安监部门、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监理单位
A、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B、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C、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D、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A、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B、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C、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D、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A、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B、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C、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D、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A、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B、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C、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D、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