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题
用户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搜索其它题目:
搜题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单选题】

某服装公司1995年以“宏达”作为公司名称在某市注册登记,次年又以“宏达”作为西服商标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根据有关规定()

A、“宏达”企业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可在全国有排他效力

B、“宏达”企业名称权在该市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

C、“宏达”企业名称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D、“宏达”企业名称与“宏达”商标权仅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更多“某服装公司1995年以“宏达”作为公司名称在某市注册登记,次年又以“宏达”作为西服商标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根据有关规定()”相关的问题
第9题

A、2004年蓝天公司、宝宝服装厂和红花服装厂准备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服装生产。三家投资企业设立了公司章程,并共同出资30万元人民币。其中蓝天公司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出资,价值9万元人民币。宝宝服装厂以机器设备出资,价值为11万元人民币,红花服装厂出资10万元人民币。其后,三个股东各指定一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未予登记。  

点击查看答案
客服
TOP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