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抵债资产时,应当按照实际抵债部分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实际抵债部分债权的账面价值包括()
A、本金
B、已确认的利息
C、转入表外核算的利息
D、合理的费用
A、本金
B、已确认的利息
C、转入表外核算的利息
D、合理的费用
A、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抵债资产账面余额-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B、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抵债资产账面余额-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C、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抵债资产账面余额-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D、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抵债资产账面余额-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A、金融企业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 B、抵债资产处置时,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C、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D、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处置收入中抵减
A、A.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抵债资产账面余额-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B、B.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C、C.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 D、D.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抵债资产账面余额-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变现税费-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