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A.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B、B.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
C、C.不按照规定对放射源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的;
D、D.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
A、A.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B、B.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
C、C.不按照规定对放射源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的;
D、D.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
A、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B、协商不成的,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C、协商不成的,个人之间的争议,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D、协商不成的,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E、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A、由公安机关拘留 B、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上拘留 C、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D、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