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内实施跟踪管理。
A、6个月
B、1年
C、3年
D、5年
A、6个月
B、1年
C、3年
D、5年
A、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调整,涉及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已扣缴的税款,不再做相应词整 B、由于资本弱化原因,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以及视同股息分配的利息支出,不适用相应调整的规定 C、非税收协定国之间不能进行相应调整 D、磋商未能达成共识的转让定价调整不能进行相应调整
A、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B、企业可以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C、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A、A.对补征的企业所得税款加收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B、B.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C、C.税务机关依照规定进行特别纳税调整后,除了应当补征税款外,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D、D.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的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不用调整 E、E.加收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纳税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税务机关就不得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 B、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 C、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税务机关无需向纳税人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 D、税务机关不应因纳税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E、税务机关因纳税人的抗辩而加重处罚
A、企业与税务机关达成的预约定价安排期满后自动失效,如需续签,应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前90日内应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B、《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书》 C、税务机关2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向纳税人送达《预约定价安排申请续签答复书》 D、现行预约定价安排原件及复印件
A、A.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B.企业取得的实物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C、C.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 D、D.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