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发办法》,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情形包括()。<br /> 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br /> Ⅱ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br /> Ⅲ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r /> Ⅳ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但已过禁人期的<br /> Ⅴ最近12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业协会通报批评
A、Ⅰ、Ⅱ、Ⅲ
B、Ⅰ、Ⅳ、Ⅴ
C、Ⅱ、Ⅲ、Ⅳ
D、Ⅲ、Ⅳ、Ⅴ
E、Ⅱ、Ⅲ、Ⅴ
A、Ⅰ、Ⅱ、Ⅲ
B、Ⅰ、Ⅳ、Ⅴ
C、Ⅱ、Ⅲ、Ⅳ
D、Ⅲ、Ⅳ、Ⅴ
E、Ⅱ、Ⅲ、Ⅴ
A、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控制的公司 B、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间接实施控制的公司 C、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D、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A、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B、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C、发行人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前,可以在其企业网站进行预披露 D、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