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委员会制度的特点包括()。
A、联邦委员会由议会选举产生,不一定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党派联合产生
B、委员不得兼任议员,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
C、采取合议制,政府一切决定均有7人委员会合议决定
D、不实行权力分立,不设总统和总理
A、联邦委员会由议会选举产生,不一定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党派联合产生
B、委员不得兼任议员,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
C、采取合议制,政府一切决定均有7人委员会合议决定
D、不实行权力分立,不设总统和总理
A、瑞士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合二为一 B、联邦委员会在瑞士的国家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的职权 C、瑞士的国家元首权力由联邦主席个人行使 D、在政府的执行层面上,联邦委员会的七名成员各管一部
A、经委员会办公室提议,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同意,委员会可采取文件传签方式决策 B、委员会决策事项,在紧急情况下可完全由委员会主席决定 C、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委员会决议的落实和执行,并向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 D、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A、完成军人委员会赋予的任务,并接受检查监督 B、向军人委员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C、支持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的工作,增进和维护军人委员会的团结 D、遵守军人委员会工作制度,监督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