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A、暂不恢复
B、自行恢复
C、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D、已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A、暂不恢复
B、自行恢复
C、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D、已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A、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无需给付养父母生活费 B、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仍应当给付养父母生活费 C、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D、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不能主张生父母对其进行补偿
A、收养的成立和解除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B、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不随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改变 C、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期间用于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一般不予补偿 D、收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
A、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B、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C、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在办理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市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D、收养人可以向当地公安系统报案,经60日无人认领的视为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