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A、银行等金融机构
B、幼儿园
C、国家机关
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E、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A、银行等金融机构
B、幼儿园
C、国家机关
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E、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A、纳税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B、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财务报表资产净值超过需要担保的税额2倍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拥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的价值超过需要担保的税额及滞纳金的,为具有纳税担保能力 C、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D、没有欠税的纳税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A、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的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进行转贷的政府行政法人可以做担保人)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没有法人的书面授权) E、银行
A、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A、企业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但分支机构获得法人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B、银行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C、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的,保证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D、国家机关可以在上级机构同意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