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下列哪些情形,可能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A、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B、擅自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
C、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的
D、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情节严重的
A、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B、擅自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
C、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的
D、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情节严重的
A、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 B、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省、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 C、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D、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
A、要负责 B、无需负责 C、秦某与李某间的转让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E、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确认变更后经营者的市场法律主体资格。由于秦某与李某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故经营权并没有注销,仍是此店的经营主体,李某也没有因为已经实际转让而获得经营权,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营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