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
A、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B、判处管制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2/3
C、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D、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死缓期二年)
A、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B、判处管制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2/3
C、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D、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死缓期二年)
A、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B、朱某服刑一年后,方可减刑 C、对朱某进行两次减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 D、对朱某进行减刑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E、对朱某进行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A、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 B、A国国家工作人员在A国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 C、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 D、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以外的其他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根据我国刑法应当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 E、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以外的其他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根据我国刑法应当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