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机两路交流输入电源中断,恢复交流电源送电,充电模块能自动转入()状态。
A、A.均充
B、B.浮充
C、C.核容
D、D.退出
A、A.均充
B、B.浮充
C、C.核容
D、D.退出
A、每个成套充电装置应有两路交流输入(分别来自不同站用电源),互为备用,当运行的交流输入失去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交流输入供电。 B、充电装置监控器应能显示两路交流输入电压。 C、交流电源输入应为三相输入,额定频率为50HZ。 D、监视电压表计的精度应不低于1.5级。
A、交流电源输入应为三相输入,额定频率为50HZ B、监视电压表计的精度应不低于1.5级 C、每套充电装置交流供电输入端应采取防止电网浪涌冲击电压侵入充电模块的技术措施 D、充电装置监控器应能显示两路交流输入电压 E、每个成套充电装置应有两路交流输入(分别来自不同站用电源),互为备用,当运行的交流输入失去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交流输入供电
A、充电装置报交流故障,应检查充电装置交流电源断路器是否正常合闸,进出两侧电压是否正常,不正常时应向电源侧逐级检查并处理,当交流电源断路器进出两侧电压正常,交流接触器可靠动作、触点接触良好,而装置仍报交流故障,则通知检修人员检查处理 B、交流电源故障较长时间不能恢复时,应尽可能减少直流负载输出(如事故照明、UPS、在线监测装置等非一次系统保护电源)并尽可能采取措施恢复交流电源及充电装置的正常运行,联系检修人员尽快处理 C、当交流电源故障较长时间不能恢复,应调整直流系统运行方式,用另一台充电装置带直流负荷 D、当交流电源故障较长时间不能恢复,使蓄电池组放出容量超过其额定容量的30%及以上时,在恢复交流电源供电后,应立即手动或自动启动充电装置,按照制造厂或按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方式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
A、检修旁路功能不间断电源系统正常运行时由站用交流电源供电 B、当交流输入电源中断或整流器故障时,由站内直流电源系统供电 C、不间断电源系统交流供电电源应采用两路电源点供电 D、不间断电源系统应具备运行旁路和独立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