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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单选题】

北京某市民到西安出差,被西安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对此该市民不服,可以向哪个地方的哪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可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可向西安市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C、可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D、可向该市民所在地北京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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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A、该市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B、该市公安局  C、该市人政府  D、该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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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A、北京、上海、重庆  B、北京、沈阳、西安、广州  C、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重庆  D、上海、西安、广州、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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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案情简介:1986年7月18日,赵C出生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出生后用“赵C”进行户籍登记。2005年,用“赵C”申请第一代身份证,当年6月16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了身份证。2006年8月份,当赵C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却警告知: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后来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赵C”的姓名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建议改名。2007年7月6日,赵C向鹰潭市公安局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姓名。同年11月9日,鹰潭市公安局作出批复,要求赵C改名。依据是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有规定,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字样不能用。  为了捍卫自己的姓名权,赵C在2008年1月8日,法院起诉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一审法院责令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换发第二代居身份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庭审理围绕 “C”是不是数字符号;取名“C”是否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公安局拒绝换二代身份证是否合法展开辩论。  最后,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双方最后达成和解。法院对“赵C姓名权”官司当庭作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能否作为公安局作出批复的依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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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A、收容教育所  B、主管收容教育所的公安机关  C、公安局  D、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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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A、七里营派出所  B、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  C、北京市公安局  D、朝阳区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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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A、北京市政府  B、北京市公安局  C、上海市教委  D、黄浦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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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A、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B、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C、网约车驾驶员居住地公安机关  D、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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