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的,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在先原则处理。
A、A.注册
B、B.受理
C、C.申请
D、D.使用
A、A.注册
B、B.受理
C、C.申请
D、D.使用
A、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或拼音字之母组成 B、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商号不得与他人的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文字相同或者近似 C、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商号不得与浙江省知名商号相同或者近似 D、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含行业表述的,其商号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已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中的商号相同或者近似
A、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B、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C、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D、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A、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 B、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 C、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 D、与吊销营业执照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A、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B、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C、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D、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A、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无投资关系 B、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C、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D、与注销登记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A、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B、企业自名称核准之日起即享有名称权 C、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 D、企业名称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