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有偿补课查实两次的,可给予()处分
A、记过
B、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C、撤销专业技术职务
D、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A、记过
B、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C、撤销专业技术职务
D、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A、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B、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C、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D、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A、持证人每年接受反假货币知识培训的次数少于两次的 B、持证人在审核期中误收误付假币记录总计多于两次的 C、持证人在审核期中由于违规,曾受到当地人民银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的 D、持证人在审核期中误收误付假币记录总计少于两次的 E、持证人每年接受反假货币知识培训的次数多于两次的
A、退回违规所得,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B、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办学机构,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的收费补课活动的,租借方的行为不属于有偿家教之列,不予处理。 C、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 D、因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致使受辅导的学生受到伤害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