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变更名称 B、法定代表人 C、经营范围 D、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
A、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D、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E、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A、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5%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B、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10%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10%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C、保险公司的股东变更名称,上市公司的股东除外 D、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E、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A、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B、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D、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做出解散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