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4789.2-2010,对某固体样品进行菌落总数测定,其菌落计数结果1:10(第一稀释度)分别为52、58;1:100(第二稀释度)分别为6、7。则该样品的菌落总数结果报告为()
A、520CFU/g
B、580CFU/g
C、550CFU/g
D、600CFU/g
A、520CFU/g
B、580CFU/g
C、550CFU/g
D、600CFU/g
A、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B、GB/T4789.2-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C、GB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D、GB/T5009.3-200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A、本案告知程序不合法,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 B、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结论不能作为工商局作出×工商处字(201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证据,因该证据获取于行政处罚告知之后 C、某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D、工商局作出的上述处罚决定无效,因为没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告知程序不合法 E、如果上述处罚决定被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被撤销后,工商局可以对此事再进行处罚,但不能依据原有的事实、理由作出与原处罚决定基本相同的处罚
A、一个主体请求释放对某客体的c权 B、一个主体请求释放对某客体的r权 C、一个主体请求释放对某客体的w权 D、一个主体请求释放对某客体的a权 E、一个主体请求释放对某客体的e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