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A、A.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
B、B.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
C、C.发行对象不能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D、D.后续处理计划
A、A.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
B、B.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
C、C.发行对象不能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D、D.后续处理计划
A、挂牌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情形消除之前不能进行股票发行 B、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情形消除之前不能进行股票发行 C、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情形消除前不能进行股票发行 D、挂牌公司所有发行对象都不能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A、挂牌公司实施股票发行,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当对挂牌公司等相关主体和股票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B、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 C、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对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D、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对该情况进行披露
A、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当对挂牌公司等相关主体和股票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B、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 C、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对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D、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
A、A.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 B、B.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对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C、C.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收购挂牌公司 D、D.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可以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A、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可以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B、挂牌公司实施股票发行,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当对挂牌公司等相关主体和股票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C、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可以收购挂牌公司 D、申请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未限制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A、申请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包括申请挂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限制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B、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挂牌公司不得聘任或选举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担任公司董监高 C、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 D、挂牌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标的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A、A.申请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包括申请挂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限制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B、B.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的董监高。挂牌公司不得聘任或选举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担任公司董监高 C、C.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 D、D.挂牌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标的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